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装修改造项目的规范管理,规范立项、审批、预算程序,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2018年的小型装修改造项目的申报登记工作,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现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包括校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宿舍、道路、水电设施、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等有装修改造需求的项目,特别是已经落实设备购置费用而装修改造经费没有落实的项目。
2.各单位提出维修需求,填写本通知附表,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0日下午4点前报送后勤处维修工程管理科,联系人:后勤处维修工程科胡中山科长(025-86178151)。
3.学校确定2018年度立项计划后,若项目需要维修但未按期申报的,2018年度原则上不予增加经费再立项。
后勤管理处 财务处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