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自2018年1月起,我校将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发放方式由专户存储调整为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对于2018年1月前由我校代扣代缴的新人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现开展销户提取工作,通知如下:
1.提取方式:由建设银行统一转入个人的建设银行账户。
2.默认银行账户为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公积金龙卡。请各位相关教职工认真核对个人名下的建设银行公积金龙卡卡号,确保卡片没有丢失,并且能够正常使用。如果该卡片已经丢失或者没有建设银行公积金龙卡的,请提供本人名下的能够正常使用的建设银行一类储蓄卡卡号,由各学院办公室主任、职能部门行政秘书汇总,并于
3.人事关系在天如和领航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员不在此次提取人员范围之内,该批人员住房补贴提取工作将由劳务派遣公司另行安排。
4.友情提醒:此次住房补贴销户提取后,已办理各类委托提取住房补贴还贷业务的职工,需及时在还款的银行卡中补足资金,以免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5.实际到账金额为截止2017年底的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及销户提取时计算的利息的总和。另外,已办理各类委托提取住房补贴还贷业务的职工,在住房补贴销户提取办理期间,可能因代扣还贷原因造成实际金额有所变动,以实际入账金额为准。
6.本次销户提取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建设银行所属。
财务处